近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對
化肥產品質量開展省級監督抽查。本次共抽查復混肥料20批次、磷肥2批次,均未發現不合格。抽查有機肥15家生產企業生產的16批次產品,其中3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為18.75%。
本次抽查依據 GB/T 15063-2009 復混肥料(復合肥料)、GB/T 18877-2009 有機-無機復混肥料、GB/T 21633-2008 摻混肥料(BB肥) 、GB 38400-2019《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質的限量要求》等標準要求,對復混(合)肥料、摻混肥料、有機無機復混肥的總養分、氮含量、磷含量、鉀含量、氯離子含量、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粒度、包裝標識及有機無機復混肥的有機質含量、砷含量、汞含量、鉛含量、鎘含量、鉻含量等項目進行檢驗。依據GB/T 20412-2006《鈣鎂磷肥》、GB/T 20413-2017《過磷酸鈣》等標準要求,對磷肥的養分含量和有害物質限量等項目進行檢驗。均未發現不合格。
本次抽查依據NY 525-2012 《有機肥料》、GB 38400-2019《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質的限量要求》等標準要求,對有機肥的有機質含量、總養分、總砷(As)含量、總汞(Hg)含量、總鉛(Pb)含量、總鎘(Cd)含量、總鉻(Cr)含量以及包裝標識項目進行了檢驗。其中發現不合格項目為酸堿度(pH)、有機質含量、總鉻含量。
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市市場監管局對本次抽查不合格產品及其生產企業依法予以處理。
福建省復混肥料產品質量省級監督抽查結果



表1 福建省有機肥產品質量省級監督抽查結果(合格)


表2 福建省有機肥產品質量省級監督抽查結果(不合格)
福建省磷肥產品質量省級監督抽查結果